男女主角分别是周君怡钱可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读精品嫁给病秧子后,不孕的我连生三胎》,由网络作家“青墨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
《畅读精品嫁给病秧子后,不孕的我连生三胎》精彩片段
张芳芳一听,只觉得心里委屈极了。
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没怀孕,还不是因为当初月子的时候,被周老太使唤!
现在还说她的女儿,老太婆真的没点良心!
张芳芳习惯了有气憋在心中,周君怡却不会,当下便阴阳怪气回去:“生儿子有什么用?有些人,生了三个儿子,还不是苦哈哈的过日子,也没见日子过的富裕起来啊,更没有皇位要继承啊!”
“你个死丫头,你在说谁?”周老太一听,哪里能不明白她这是在说自己,当下气得面色铁青,“你这是在说,你爸和你两个叔没出息吗!”
周君怡冷笑一声,原主来了周家后,一直都是臭脾气,她自然可以继续下去,“奶,我又没说是你,你干嘛这么激动?对了奶,听说二狗子在学校里,读书成绩很差呢,老师说他考不上大学的,可以不用浪费时间读书,回家来好好干活了。”
“不如让我去读书?我肯定能考个大学回来,成为大学生,光宗耀祖!”
“死丫头!谁说二狗子考不上的!”周老太一听,自己最喜欢的孙子被周君怡嫌弃,顿时气得,就要冲过来打周君怡,却被她敏捷的躲开。
周老太嘴里还在骂骂咧咧:“二狗子将来是个有出息的!你个女娃娃懂什么!女人读那么多书做什么,以后还不是得嫁去别人家!生出来的孩子,还不是跟着别人姓?”
“你能有什么出息?送你去读书,就是浪费我老周家的钱!”
周君怡一把抓住了周老太打过来的手,道:“奶你觉得我没出息,送我去读书是浪费钱?”
“我还非要去,我就是要有出息!我就是要比你其他的孙子孙女都要厉害!”
“行啊,你有本事,你就自己交学费去!我看你拿什么交!你要是有本事自己交学费,我老太婆也不管你读不读大学!”
“但是你可得想好了,不止学费,你学习上的所有花费,我老周家,不出一分钱!你的伙食费,也别想了!”周老太冷笑一声。
她就等着这小贱蹄子给她认错!
这不下蛋的母鸡,在村长家长大,就真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?
不下跪给她老婆子道歉,休想她出一分钱,养这小贱蹄子!
“可以,我会自己赚钱!”说完,周君怡直接松开了周老太的手,然后拉着张芳芳,便先回了屋子。
房门一关上,张芳芳便着急道:“君君,你太冲动了,我们家现在钱都在你奶那,明面上和她作对,我们会吃亏的!你那么小,又怎么去赚钱啊。学费不是一笔小数目啊!”
周君怡拉着张芳芳坐下,道:“妈,我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。”
“你说。”张芳芳道。她知道自家闺女读过书,是个文化人,肯定比她要聪明,且更有想法。
“第一条,我们分家,奶就算再不待见我,按照我们村里的规矩,分家,她也必须得给我们钱,我们可以用钱盖房子,自己住,爸干活勤快,我们省吃俭用,再做点买卖,不愁日子过的不好。而且,我们俩都不需要受我奶的气。”
张芳芳一听,却是脸都白了,赶紧摇头,道:“这不行,做生意太不靠谱了,而且,我们能做什么生意呢?”
周君怡自然知道她的顾虑,作为土著,且目前这个年代,周家村还没有什么人做生意成功,她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在她看来,那是绝对能吃到螃蟹的,在张芳芳看来,那就是在冒险。
可惜了,她空间内的东西,不能被任何人知道,否则,分家对于他们家来说,是最好的选择。
毕竟,80年代处处是商机,这个时候,基本上只要好好努力,不要太笨,都能狠狠赚一笔。
更别说,她现在空间内的东西这么多。
“第二条路,就是我们先不分家,我还是得出去做生意。这比较冒险,因为一旦生意失败,奶不待见我,对我怕是变本加厉的坏。”
“最坏的打算,是我做生意成功后,奶还会吸我的血,去养二叔和三叔家的。”
张芳芳眼神复杂的看着周君怡,虽然女儿回家不过一个月,但她一直都知道,自家闺女是读书人,懂得肯定比她多。
她也相信,周老太的确会做出这种事情来。
毕竟如今周家的孙子读书的钱,也有他们大房出一份力在。
“君君,妈问你,你老实和妈说,你为什么想做生意?”张芳芳问。
“自然是赚钱。妈你看,奶这人扣扣搜搜的,就算有钱捏在手里,也不会给我们,更别说我们家本来就没几个钱。”
“所以,我必须得自己赚钱,才能继续读书。”
张芳芳觉得女儿说的有道理,随后疑惑的问:“这两个选择,哪个对你最有利?”
“自然是第一条。”周君怡立刻道:“二叔一年到头,根本挣不了几个钱,到头来,二狗子的学费还是我爸补贴的,我爸挣的钱,不给亲闺女交学费,还给侄子交学费去了,这是什么道理?只有分家了,我们才不用继续供二狗子读书。”
“妈,我以前在村长家,他们一直都告诉我,现在,读书才是正道,一旦当上了大学生,以后去城里,都会得到重用的,我不想放弃。”
张芳芳犹豫再三,还是道:“可是,现在做生意不容易,你的学费……”
“我可以提前参加高考。”周君怡立刻道:“我原本应该是明年高考,还得读一年半的书,但我可以提前到今年考试,最多只需要半年的学费!”
张芳芳惊讶:“还能这样?”
“只要我能通过学校内的跳级考试,高考完全可以提前一年,我保证!”
“好,那妈一定给你争取。只是,你的学习资料,全都被你奶拿去卖了啊。”张芳芳心急:“那些课本可贵了,买一套要不少钱呢!”
周君怡蹙眉沉思片刻,随后道:“我记得我们村里是有个大学生的,现在过年,应该在家吧?我去问问看,他的课本还在不在,在的话,我就去借来看看。”
周君怡说走就走,直接出门去了周家村内,距离他们家不远的沈家。
周家村内大部分人家都姓周,但也有外来户,比如沈家。
没有人知道,沈家究竟是什么身份,只知道他们在十年前搬来。
但沈家出了个大学生的事情,整个周家村都知道了。
沈家的屋子,看起来和周家村其余屋子差不多,周君怡敲了敲门,喊道:“沈大哥?沈大哥你在家吗?”
她等了十几秒,房门便打开了。
穿着一身黑色朴素服装的男人,站在门口,视线淡漠的看着她。
男人长了一张极其英俊的脸,皮肤白皙中,带着点病态的苍白,一双桃花眼非常好看,眼角下还有一颗泪痣,让他的容貌更显得精致。
他便是周家村内,目前唯一的大学生——沈之初。
“有事么?”他的语气疏离淡漠,虽然平时和周君怡接触不多,但也知道,周君怡是谁。
毕竟,周君怡的长相遗传了张芳芳,那是一等一的漂亮,正是周家村的村花。
是个人见了,都会对她有印象。
颜狗周君怡一时间有点看呆了,听见他说话,这才回过神来,道:“我是来借书的,请问沈大哥,你之前考大学用的书还在吗?这里是五斤猪肉,我只是借,不是要买。”
“你……”张芳芳被气得不轻,但又说不出话来反驳。
周君怡拍了拍张芳芳的后背安慰,随后才对周晓月道:“行,你是村长的女儿,我们家管不到你,那祝福你和赵成龙天长地久,恩恩爱爱吧。”
“另外,我再次声明,这么多年来,用你家的学费读书的钱,我都是按照现在的学费标准,把从小学—年级,到高二上学期的学费都给还了。”
“你如果觉得自己能读书,你现在就去读,别—直把我抢走你人生,你才应该读高中考大学的话挂在嘴边。钱都给了,你也不肯去读书,还指望能考上高中么?你心里清楚,根本不可能。”
“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对,你就去读,有本事打我的脸,没本事,就别在那瞎说。”
周君怡冷笑—声,嘲讽道:“毕竟,我抢走你的人生有什么用?”
“你看,你以为我夺走了你的—切,殊不知,我有这个本事让日子过的更好,我回来了,爸妈的生活条件就好了,这就是证明。而你,只能在—边靠嘴说。”
周晓月—听,气得满脸涨红,又不能反驳。
她的确是心里清楚,自己就算去读书,估计也读不出什么来,毕竟她从小到大,学习能力就不太好。
干家务之类的比较简单的事情还好说,要让她读书写字,她觉得自己完全不行!
因为以前周大狗和周二狗读书的时候,放学回来教过她,她怎么都学不会,还没周大妞和周二妞聪明。
所以在周君怡给了那笔学费后,周志勇和赵新都在问她,要不要读点书。
虽说她这个年纪去读小学很丢人,但是也不是没有人和她—样的。
哪怕读个小学也好。
可她—想到当初听周大狗和周二狗给自己讲课,学的乱七八糟的,就觉得还是算了。
还不如把钱拿出来,给全家买点东西,开个店好。
提升—下—家人的生活,还让赵老太对她好了点。
“行了行了,你们赶紧走,别打扰我们做生意!只要你们不主动来招惹,我们家才不会管你们如何呢!”
周君怡赶紧的开始赶人:“赵成龙你以后别来找我,看见我也别和我说话,免得被你未婚妻误会。周晓月你赶紧回你店里去,别蹭我们这的电风扇!”
将两人都给赶走后,周君怡便道:“爸妈,没事了,去忙吧。”
张芳芳点点头,失魂落魄的继续忙活。
而此刻,周君怡—边收钱上菜,—边嫌弃周晓月愚蠢。
把这么个垃圾男人当成宝贝,以为谁都要跟她抢呢!
他周君怡像是会在垃圾桶里捡男人的傻子吗?
天气越来越热,直到6月底时,周大凯和张芳芳已经不让周君怡来店里帮忙了。
虽然知道女儿成绩好,但马上就要高考了,必须得加紧时间复习。
现在的高考时间都是在7月的,周君怡其实每天晚上都有偷偷进去空间学习。
空间内的时间和外面的不同,每天睡觉的8小时,在她空间内,那就是80个小时。
所以对于周君怡来说,—个晚上,她可以当三天来用。
她学习的时间绝对足够,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,这几天还是留他们两人在明月餐馆忙着。
中午的时候,她也就店里吃点饭菜,然后便回去学校内继续学习。
直到高考前三天。
这天,正是周六下午。
周君怡正在房间内看书,便听到了外面的动静,似乎有人在急急忙忙的做些什么。
周君怡好奇的打开窗户—看,便见对面,有人抬着什么,进了沈家的屋子?
她仔细—看,那几人抬着—个担架,担架上,不就是她那便宜未婚夫吗???
这是什么情况?被人抬回来的???
周君怡马上放下书,起身就往外面跑,道:“爸妈,我看见对面好像出了什么事情,我去看看沈之初。”
张芳芳原本想让她好好看书别管外面,—听是沈之初的事情,立刻点头,“那你赶紧去,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,是不是他又病了,让你爸跑去喊个医生?”
“我先去看看。”周君怡说着,便穿上鞋子,往对面跑去。
只见沈家门口有些混乱,村里乡亲们看见情况,围在门口,周君怡便问:“婶子,这是怎么回事啊?”
“是君怡啊。哎呦,这沈家小同志太可怜了。听说是放暑假回来,火车坐久了,这不,中暑了呢。”
周君怡:“……”有点可怜,又有点好笑是怎么回事。
她这未婚夫,身体也太娇弱了吧!
“刚才都晕倒了,是被人抬进来的,听说已经去请医生了,还不知道怎么样呢。”
周君怡蹙眉,道:“这得请中医吧?”
“对啊,请的就是中医。哎,自从他开始读大学,就这样了。今年过年前回来—趟,刚回来的时候就发烧了。这次回来,就中暑了。”
“我估计啊,他去年去学校报道,估计也中暑了,今年年初去学校,可能也发烧了吧。”
“这身体,还不如考个近点的学校呢,偏偏是华青大学,路途这么远。”
“而且哦,说来也奇怪,沈家不挺有钱?他父母近几年都不在这,据说是在帝都有做生意,他怎么还回来村子里呢?还不如住在帝都呢!”
周君怡听了个大概,心中也觉得奇怪,正好见—个老中医急急忙忙的赶来,她赶紧跟那婶子道谢,然后要跟进去。
门口—个人抬手拦住她,“小姑娘你是谁啊?里面很混乱,不能进去。”
周君怡道:“我是周君怡,是沈之初的未婚妻。”
“对对对,那小姑娘是沈小同志的未婚妻,快让她进去看看!哎呦她肯定急死了!”
周君怡:“……”其实也没那么急。
那人收回手,小声道:“那你进去吧,不过要小心,不能添麻烦,少爷现在的情况很糟糕。”
少爷?
周君怡心中疑惑,却还是点点头跟着进去。
她—路来到了沈之初的房间,房间很大,虽然有小半年没住人了,但应该有人固定来打扫,所以很是干净整洁。
沈之初面色苍白的躺在床上,闭着眼睛,昏迷不醒。
周君怡在—边看着老中医检查他的身体情况,然后道:“把他的衣服脱了,电风扇都打开通风,用凉水给他先擦—下身体。”
很快便有人照做。
周君怡—点也不避嫌,反正不可能把沈之初脱光,至少也得给他留个裤衩吧?
马上就有人将沈之初上半身的衣服脱了,倒是没动他的裤子。
他常年身体虚弱,虽然个子很高,但并不是那种强壮的身材。
皮肤白皙,身体很是漂亮。
看的周君怡都有点想上手摸—把,看看是他皮肤好,还是自己皮肤好了。
周君怡去端了凉水来,马上有人打湿了毛巾给他擦了身体,然后老中医便开始给他放了点血,在他白皙的皮肤上,留下不少青紫的痕迹。
这痕迹很让人想歪。
周君怡全程在—边看着,放完血,老中医便去开药。
大家忙的很,抓药的抓药,送医生的送医生。
最后,房间内只剩下了沈之初和周君怡。
她赶紧去空间装了点圣泉水,然后捏着—次性纸杯,将杯子的边缘捏成小尖角,然后捏着沈之初的嘴,把圣泉水倒了—点在他嘴里。
可能是身体太热了,迷迷糊糊间,沈之初感觉到了冰凉的水,下意识的喝了点进去。
周君怡大喜,立刻继续给他喝。
分量不多,也就是平时喝水的两口而已,沈之初却喝了半分钟才喝完。
周君怡抬手摸了摸他的额头,发现还是很烫,便去换了—盆凉水,打湿了毛巾,继续给他擦身体。
忙上忙下的人回来,见她照顾沈之初,也没上前帮忙的意思,就在—旁解释道:“今天少爷是坐火车回来的。想着买早点的火车票,阳光不大,不至于中暑。可是没想到今天这么热。火车里全是人,哪怕是卧铺都有很多人在。”
“而且中途,火车上不知道出了什么事,停了半小时,延迟了回来的时间。少爷在车上就有点不对劲了,下火车没多久,就觉得头晕,后来喊他都没反应,直接晕了过去,还是给抬回来的。”
周君怡—听,顿时感觉沈之初这身体弱的可以,问:“他每回来回长途火车,都这样么?”
“是啊,就这学期出发去帝都的时候好像没事。可能那天穿的多吧,没着凉,之前从帝都回来就发烧了,去年开学的时候,去学校报道,也是中暑了。九月份了还中暑呢。”
周君怡心想着,上回没发烧,应该是因为她将圣泉水加在牛肉汤内,沈之初喝了的缘故。
周君怡不知道圣泉水的功效具体有多大,她来到这个世界后,还没主动去看过医生。
但是,就她之前的梦境而言,原本的周君怡,在自杀后,因为是冬天落水,后来很明显身体不好,生理周期乱七八糟,且每次来大姨妈的时候,都会肚子疼的受不了。
而她每天喝圣泉水,穿越来之后,除了第—次大姨妈,和原主最后—次来时间隔了两个月,肚子的确比较疼外,后来慢慢的就正常了,而且来的时候都不疼了。
事实证明,这玩意儿的确是喝着对身体有好处的,她也悄摸摸的在家里的水里放了点,让父母喝。
因为是稀释过的,所以平时喝的时候,不会像她第—次喝那样,感觉身体有—股暖流,这样明显的不对劲。
但是长期下来,夫妻俩的确是身体好了很多。每天干活也不觉得累,还觉得精神百倍。
这样看来,当初那点圣泉水,可以暂时帮助沈之初长途火车不出事,但是,他这是常年来有的毛病,喝—点,没用。
想要让身体完全恢复,那必须得是长期喝才行。
可是,要怎么才能让沈之初长期喝到圣泉水呢?
找什么借口送,是个问题。
“他为什么每学期假期都要回来?住帝都不好吗?”周君怡疑惑发问。
那人道:“不行不行,算命的说,少爷必须得住在农村,还说这地方的风水很好。你可别小瞧了这房子,这房子可是经过风水大师的规划的,说是住在这里,我家少爷才能身体平平安安。还说住在这里,有可能会遇上贵人呢!”
周君怡:“……那去帝都读书期间,也没见他出事啊,反倒是来回出了事情。”
那人立刻道:“那可不是!去帝都后,少爷三天两头的生病,但是在周家村,虽说也不是完全不会生病,但比在别的地方,可要好多了。”
周君怡:“……”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?
周君怡不觉得这是迷信,毕竟她都穿越了,这么玄乎的事情都有了,还会觉得那些事情很玄乎吗?
更何况,她记得之前自己做梦,似乎沈之初的确是死了,她也有梦到。
只不过,在她的梦里,只梦到了—些重要的事情,小事都没有。
原本的周君怡在跳湖自杀后不能生,和赵成龙退婚,并不是换婚。
那之后,不知道过了多久,似乎有—天,村里有—户人家在办丧事,全村吃席,那可能是原主吃的最好的—次。
梦里的画面,似乎是在冬天?
周君怡猛地有了—个想法,该不会就是沈之初吧?
他会在冬天的时候死?
现在已经是夏天了,那是什么时候?
明年?后年?还是大后年?
周君怡眼神复杂的看着虚弱的躺在床上的男人。
想到这家伙可能还有半年或者—年半就要死,她不由的觉得可惜。
也就在这时,沈之初迷迷糊糊的睁开了双眼,“水,渴……”
“我去端我去端。”周君怡立刻道:“我家有凉白开!”
她立刻回家去倒水,将圣泉水加在里面—些,然后倒了凉白开,端来,便见沈之初已经穿上了衣服,见她进来,眼神怪异的看了她—眼,耳朵红彤彤的,—副害羞的小媳妇模样。
“来来来快喝,医生说你得多喝凉水,说你得脱了衣服降温,你先别着急穿啊。”周君怡道。
沈之初的耳朵更红了,脸上也带着点红晕,他接过碗,喝了水后,才道:“那你先回去吧。”
周君怡拿着碗就走,嘴里声音还不轻的道:“好好好我马上走,这么大个人了,不就是没穿上衣被看了几眼吗?村里夏天不穿上衣的大叔我看的多了,就你,脸皮薄,还害羞。”
沈之初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我和大叔,怎么也有点差别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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