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用证明。
我不想再说了。
你留在这里吧,你要烧,或者不烧,随便你。
这夜色和江边都归你了,我走。”
说罢,我决然地转身,朝校门的方向迈出步子。
我心里愤愤地想:你最好别再纠缠我,“大小姐”的名声不是瞎传的,你要是敢再惹我……此刻很静,江风也突然停止,我灵敏的耳朵,细听着身后的声音。
很好,没有声响,没有跟上来的步伐。
可是,为什么我的心里有点不舍?
如果他不是普通生,如果他属于我的圈子该多好……我脑中划过一个荒诞奇妙的想法:或许我真的是他要找的那个人?
不,不,不,现在是我在发神经了。
我是李思衡,我是王中平的女朋友。
我和这个人——这个叫“何敏健”的人——没有一丝关系。
我要回到我的舞会,回到我的世界了。
从此以后,我和他在各自的世界,不会再有任何交集。
“你小时候最喜欢吃棉花糖。”
身后的声音让我的心一激灵,我的步伐随之停止。
他随口这么一说,竟然说中。
纯属巧合吧。
我没有回头,继续迈出脚步——“你爱穿紫色的衣服。”
他又说。
我的身上仿佛突然被电击。
这不可能。
我忍不住回头,他还站在长凳前。
难道真有上辈子的情人这种说法?
我说:“我小时候很爱穿紫色,衣柜里满是紫色。”
可是我现在不怎么穿紫色了,平时穿得最多的是黑色,偶尔像今天这样穿白色,我都没有几件紫色衣服了。
我穿紫色的时候,还没和王中平在一起,虽然我们那时就经常一起玩,但他恐怕都记不得我穿紫色的样子了吧。
何敏健激动地走了过来,我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,可是我的好奇心被彻底激发起来。
我问:“你小时候见过我?”
他说:“西年前。”
西年前——我现在十九岁,西年前十五岁,上高一,在H市威灵顿私立学校,己经和王中平在一起了。
我那时见过这个人吗?
我脑中努力搜索了一遍,完全没有线索。
他又说:“在Z市。
你想起来了?”
Z市?
那是哪里?
我说:“我这辈子都没去过你说的那个地方。”
“没去过山东?”
“我是H市本地长大的,只去过周边的深圳、海南。
我从没去过北方。”
“你的样子和当时的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左右。”
“才百分之八十?”
“女大十八变,女生这段时间的变化不是最大吗?”
也是,我要是和十五岁的照片比一下,相似度可能也就百分之八十。
“你的眼睛,我百分百确定。
这双眼睛,曾经触动过我的心。”
“我的眼睛就是很触动人心的。”
我半开玩笑地说。
他显然一点都没觉得好笑。
他的头垂了下来,又一次幻灭的样子。
同时,我也开始感受到一点他的失落。
我甚至希望我真的见过他。
我问:“你为什么对她恋恋不忘?
前女友吗?”
“算……是……吧……吗?”
他一个一个字挤出来的。
这是什么句式?
果然,前女友。
然而他们互相不知道名字,我心想。
他又说:“她救过我的命。”
“哦……我有点理解了。”
我等着他继续说,他低着头,似乎不愿多说。
我们就这样沉默。
风拍打着江面,掀起阵阵波纹,风也吹着树,发出簌簌声响。
我只穿了裙子,开始有点冷。
他似乎看出来我有点发抖,立刻脱下蝙蝠侠的黑色斗篷,披在我身上。
他问:“你为什么今晚喝了那么多酒,然后一个人来江边?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喝了酒?”
“刚才抱住你的时候,气味太明显了。”
我羞愧地低下头,“你知道我的名字吗?”
他摇了摇头。
我问:“你刚进校吧?”
“是的,我大一。”
“我是李思衡。”
“你就是李思衡?”
“是我。
我倒是想知道,普通生对我是什么看法?”
他们从来接触不到我。
“‘大小姐’,高冷、傲慢、学生会的人都对你战战兢兢——这些是我听说的。”
我噗嗤了一声,“是吗,所以你也这么觉得?”
“你们这些赞助生不是有什么规矩,不和普通生说话?”
我其实没有缴赞助费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并不是“精英生”,我只是每天都在扮演精英生——似乎对我来说,每天都是万圣节。
我说:“刚才你救了我,不然我现在己经在江底喂鱼了。
反正这里没人,再过一会儿,我会回到我的小圈子;而你——我不知道——回到你该去的地方。
在学校里,还是平时的规矩,我们不会说话。”
他又问:“你还没说,你为什么一个人来江边?”
“我和男朋友分手了……也可能只是吵架了……我很难过,因为真的很过分。
你能想象吗,一个在一起七年的人,在公众场合不承认你?
而且是在电视上。
所以我让他冷静一下,先不要见我,除非他想好了要和我官宣,向全世界宣布,但我闺蜜觉得我反应过激了。
我反应过激吗?
一个真正爱你的人,不应该和你一起,即使和全世界为敌都在所不惜?
怎么可以把你从世界孤立出来,让你自己一个人在面对全世界呢?”
我这番话,与其是说给他听,不如说是我内心的宣泄。
何敏健沉默了一会儿后,深沉地说:“可能他也有难处。
就像我要找的那个人,当时突然消失,再无音讯,我宁愿相信,不是她的意愿。”
“可能吧。
对,他有难处……他的成长背景、他的家世、他的妈妈。
他那个妈妈——我知道我并不完美,但我似乎怎么做都不能达到她的要求。”
我顿时觉得脑袋疼,摸了摸自己的头。
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吐露心事,或许是我感觉到他明显的善意,或许是他对爱情的执念,或许恰恰因为他不属于我的小圈子——在那个圈子里,我必须精心扮演我“大小姐”的人设,我必须时刻表现得光鲜亮丽,我的生活里有太多的秘密。
我继续说:“我告诉自己,应该试着去谅解他,但真的很难。
所以今晚,我只能以酒精麻痹自己,让自己忘却痛苦。”
“酒精有用吗?”
“没有用!
而且,我以为选择逃避,一个人来到江边,可以让我的烦恼消散,平时都是可以的,但今天不管用。
我还是选择回去首面他们吧。
谢谢你,刚才扶住了我,还听我吐槽了那么多。
你就当什么也没听到。
再见了——不——不会再见了!”
我刚准备转身,他抬起头,眼里放光,“我能不能看一下你的右肩膀?”
“干嘛?”
我立刻警惕起来。
“她右肩上有个印迹。”
“我没有。”
我——肩上——应该——没有吧,我也没注意过。
我问,“什么印迹?”
“烟头按在上面留下的疤。”
“那不可能,我没有。”
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,要看到什么印迹,就要将裙子从肩膀往下拉。
哪怕前面他都说对了,那些很显然只是巧合。
“我看一下可以吗?
前面关于你的,我都说对了。”
他并不放弃。
我盯着他,他的眼神坚毅清澈,根本不像是要耍流氓。
此刻他心里想的,完全是他要找的那个人,那个让他如此难以忘怀的女孩。
突然,我有点羡慕那个女孩。
那个女孩要是再次出现,和他在一起,他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向全世界宣布她是他所爱的人。
当我思绪飘移时,他己经走到我跟前,我再次闻到他木质的香味。
我伸手挡住他,“我都说了我肩上没有,你为什么不信?”
“真的太巧了,这一切都太巧了,不是吗?
可能你还是不想和我相认。
除非我亲眼看到印迹,我不相信。”
“不行。”
我虽然嘴上说得很强硬,但心己经有点软了。
他继续靠近,近到我能看清他挺拔的鼻梁,能感受他炙热的呼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