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了叶秋池六年的舔狗,还是没能求来那一纸婚书。
我一次次宽慰自己,只要她爱我,偶尔玩一玩也没什么大不了。
只要她爱我,结不结婚真的无所谓。
我已经没有了家人,不能再失去她。
直到我无意间听到她和狗友的对话:白青周,呵,一个落魄户,我怎么可能嫁他?
也是,你要是有结婚的打算,就不会玩的这么花了,听说上个月你还带了个公司的小男模回家过夜,被白青周撞见了,结果他竟然一声不吭,还为你们洗干净了床单,啧啧~他喜欢当舔狗,我也还算享受,且先用着吧。
说真的,改天让你们见识见识他在我面前的低贱样多么荒唐的对话,但是一字一句都是事实。
我没有勇气再听下去,失魂落魄的转身逃走,跑出很远我还能她们阵阵的调笑声。
我胀红了脸,湿润了眼。
身体靠着一棵木槐缓缓滑落,我将头深深低下。
我不停地问自己,这么些年自己到底算什么?
免费的保姆还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?
原来我以为的照顾,忍让,包容,在她眼中却视为低贱。
也是,自从我爸走后,我再也当不了她一路向上的天梯,自然也没给过我好脸色。
我就像她手中的风筝,她往哪拽我往哪飘,无自由无主见,处处讨好,在她眼里可不就是低贱。
我胡乱抹了一把眼泪,起身往回走。
我白青周现在是落魄了不假,但也不是没有了一点骨气。
当我一脚踹开包厢门时,里面顿时安静了,数只眼睛齐刷刷看向我,而我却死死的盯着坐在男人腿上的叶秋池。
嗯,宽肩窄腰,标配着渣男锡纸烫,一看就是女人都喜欢的那块腐肉。
我冷笑一声,俯身一把将她拉起来,拽开那个男人,左手甩了他一耳光,右手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杯红酒,从叶秋池头顶间浇落,随后将手一松记住,是我不要的你。
我利落的转身,重重地甩响包厢的门,将女人的惊呼,男人的怒骂都隔绝在身后